区住房城乡建委:专项整治督导评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 - 部门频道 -江津网-九游会登录j9入口
江津融媒讯(通讯员 赵丹 冯小敏)连日来,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6个督导评估组,对30个镇街、16个区级有关部门开展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区级督导评估工作。
区级督导评估组检查镇街经营性自建房资料整理情况
此次评估工作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牵头会同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组成督导组,直赴现场、下沉一线,通过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围绕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摸底完成情况、隐患处置整治推进情况、工作支撑保障建设情况五个方面内容,累计查阅资料1000余份,抽查现场120余栋,督促指导各镇街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16个区级部门采取交叉互检的方式,互检互学,进一步查漏补缺、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推动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区级督导评估组现场核查镇街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情况
据了解,自今年7月我区启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以来,已排查全区5033栋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952栋,其中:初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12栋已停止经营并实施管控,已采取立查立改措施(包括拆除违建、停止经营、封存停用)103栋,已委托专业机构拟开展房屋安全鉴定82栋,已完成鉴定16栋(其中b级14栋,d级2栋)。
“为最大限度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保障住房安全,区财政将对镇街排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鉴定费用进行补助,对自然原因引起变形损伤、无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鉴定费用由区财政全额补助;对其他类型的房屋安全隐患,建筑面积200㎡以下的房屋按500元/栋补助,200㎡以上的房屋按建筑面积2.5元/㎡补助。”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下一步,区住房城乡建委将认真梳理共性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加快推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处置整治工作,确保11月20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隐患鉴定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