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0 11:23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1-11-30
公示公告
各小微企业不动产所有权人:
为认真落实《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渝财函〔2021〕685号)的要求,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1〕57号)有关规定,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现将对2018年以来缴纳了不动产登记费的小微企业所有权人开展退费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前来办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一、提供资料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账户复印件;缴费票据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集中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如因疫情等原因导致不能在集中时间内申报的,可在集中办理后自行到我局登记中心窗口办理。
三、办理地点
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楼253办公室(地址:鼎山街道元帅大道36号)
四、联系电话
023-47696981;023-47696975
退款明细: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