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旅游事业可持续发展,有效加强石笋山景区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提高景区服务水平和质量,科学合理的制定该景区门票价格,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价规〔2018〕5号)。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渝价规〔2017〕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1年5月下旬召开“石笋山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对石笋山景区门票拟定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48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永川区各镇街消费者代表14名(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卫星湖街道办事处、何埂镇、临江镇、朱沱镇等各镇街分别2名代表,通过市民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现场公证方式产生)。
2.江津区各镇街消费者代表14名(德感街道办事处、几江街道办事处、鼎山街道办事处、朱杨镇、石门镇、吴滩镇、油溪镇等各镇街分别2名代表,通过市民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现场公证方式产生)。
3.人大代表4名,由永川区、江津区区人大办公室推荐各2名。
4.政协委员4名,由永川区、江津区区政协办公室推荐各2名。
5.政府部门代表10名,由永川区和江津区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办、区林业局、区文旅委、区市场监管局各推荐1名。
6.重庆市石笋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重庆西部情山公司代表各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位,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三)听证会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2位,由永川区、江津区融媒体中心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永川区、江津区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述理由。
3.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永川区、江津区等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及旁听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4月28日至5月9日分别到永川区发展改革委物价管理科、江津区发展改革委收费价格科登记报名。如到5月9日无人自愿报名,则由相应镇街于5月12日前推荐。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21年5月12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分别送永川区发展改革委物价管理科、江津区发展改革委收费价格科。
永川区报名地址及九游会登录j9入口的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区政府二楼物价管理科办公室
联 系 人:吴容容李 飞 刘子林
报名咨询电话:49823423 传真:49829298
江津区报名地址及九游会登录j9入口的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区行政中心1442办公室
联系人:饶 宽白正忠
报名咨询电话:8122041181220408传真:47554679
五、其他事项
根据规定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石笋山景区门票价格方案要点等事项由永川区发展改革委、江津区发展改革委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