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减”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家长朋友合法权益,请家长朋友们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树立正确成才观。孩子学习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提高校内学习质量。为提升素质发展,需参加素质培训的,应遵循孩子身心发展规律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培训。
二、选择合法机构参培。全区无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区教委将通过“江津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江津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查看机构是否“证照齐全”,拒绝参加非法培训机构培训。
三、严格实行网上缴费。江津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已正式启用,为防止经营者卷款跑路潜在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家长朋友要主动使用校外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进行网上缴费,拒绝使用现金或专用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举办者个人或者其他个人账户(含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缴费。家长应与机构签订规范的《重庆市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索取缴费票据。
四、主动关注培训信息。江津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设置了学生培训费一课一销默认模式,学生通过网上报名后,校外培训机构将通过平台向家长推送对应课程的培训信息,家长应关注“我的课堂/我的课表”→“进入课表”栏中的信息。孩子正常上课请点击签到,孩子未上课请点击请假,如有其他意见请点击“申诉”;“请假”及“申诉”后本节培训费将冻结,不进行正常划付。如孩子未及时参加培训,因家长未关注信息,未“请假”及“申诉”,平台将启动一课一销默认模式,超过15个工作日后,本节培训费将从监管账户中自动转入培训机构个人账户。
附:
区教委投诉及咨询电话:023-47530727
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及咨询电话:023-475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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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