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块头”剐蹭隧道窜出“火龙”货车秒变“祸”车赔偿超6万元 -综合 -江津网-九游会登录j9入口
江津融媒讯(记者 阮瑞雪 通讯员 丁乾淼 雷明鸣)货车违法超限运输危害极大。近日,在s21江习高速公路上行方向张家岩隧道内就发生了一起“惊险”事故,一辆满载30余吨谷壳的“大块头”超限货车剐蹭掉隧道内射流风机,导致风机掉落至路面,擦出一条长约10米的“火龙”,所幸执法人员处置及时无人受伤。
经调查,驾驶员郑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满载30余吨谷壳,从湖北省荆门市高速收费站上道准备前往贵州省习水县,在行至s21江习高速公路上行方向张家岩隧道时,因载物过高,撞掉隧道内的射流风机及其他附属设备,掉落风机砸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本起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失,无人员伤亡。
“怪我没仔细测量货物高度,工人装好后,我就着急上道……”驾驶员郑某在面对执法人员询问时懊悔不已,称自己平时主要从事湖北省武汉到恩施专线运输,这是第二次运输谷壳到贵州习水,因为缺乏经验,又急于拉货挣钱,临行前未仔细检查货物装载尺寸是否符合规定,才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
根据《超限运输车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限定标准,但超过相关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不得在该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
最终,郑某不仅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公路路产损失,还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经初步估算,此次事故造成的公路路产损失金额超6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提醒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货车违法超限运输危害极大,载运可分载物品前请规范装载货物,共同维护道路运输畅通安全。此外,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否则视为违法超限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