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6 11:04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2-07-06
公示公告
为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闭环管理,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处置工作。
经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江津府发〔2019〕18号)等文件25件,修改《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华秋沙鸭栖息地保护和管理的通告》(江津府布〔2015〕5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2017〕216号)2件。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丁胜